来源: 万语网 | 更新日期: 2007-01-23 11:30:56 | 浏览(0)人次
| 申请“同伴”签证所需材料: 持职业签证(即任职、就业签证等相当于原来的Z签证)在中国停留的日本人如偕同中国人配偶临时回国(90天以内),其中国人配偶申请签证时,请提交以下材料: 1.签证申请人(中国人) (1)护照 (2)签证申请书1份 [照片1 张(竖4.5×横3.5~4.5㎝)] (3)户口簿复印件 (4)日程表 (5)婚姻公证书 (注1)户籍在本馆管辖地区范围外的申请人需提交暂住证复印件或居住证。 (注2)户口簿及暂住证上各栏内容必须与现状一致。 (注3)户口簿及暂住证需出示原件。 2.日本人配偶 (1)户籍誊本(注明婚姻事实) (2)护照复印件(有身份事项,出入国记录的所有页) (3)居留证复印件(有身份事项,变更事项的所有页) (4)在职证明书 (5)所得证明书〔源泉征收票不可(参见备注)〕 备注:关于所得证明书,如果工薪是在中国发放而在日本无收入,故难以得到日本官方机构的证明时,也可用所属公司出具的写明全年总收入的证明书。 |
| 欢迎来电详谈: 联系人:韩老师 电话:0755-88846612 转 809 QQ:104013083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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