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国留学 - 手续签证 - 申请“短期商务”签证所需材料
申请“短期商务”签证所需材料
来源: 万语网 | 更新日期: 2007-01-23 11:28:36 | 浏览(0)人次
申请“短期商务”签证所需材料:

以文化交流、地方政府交流、体育交流以及在日本的短期(90天以内)商务活动为目的的业务联络,出席会议、缔结合同、售后服务、宣传、市场调查以及其他一切短期商务活动(除有收入的事业运营及得到报酬的活动)的签证申请者,必须具备以下的材料。

一、申请人提交的材料: 

⑴ 签证申请书 1 张〔6个月内照片 1 张(竖 4.5 ㎝×横 3.5 ~ 4.5 ㎝)〕

⑵ 申请人有效因私护照 

⑶ 户口簿复印件 ( 仅限于持因私护照的 16 岁以上的申请人 ) 。如是集体户口,则出具申请人的“常住人口登记表”复印件一份(户口本上的服务处所必须与派遣单位一致,如有不同,必须去派出所更改)。

⑷ 所属单位的在职证明书等证明职业的材料 

⑸ 申请人企事业单位出具的、盖有公章的中文《派遣书》原件

⑹ 所属单位的营业执照 ( 副本 )复印件 

⑺ 批准证书的复印件(仅限于所属单位为合资企业的) 

⑻ 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姓名、与申请人关系、地址、联系方法

(注1)户籍在本馆管辖地区范围外的申请人需提交暂住证复印件或居住证。 

(注2)户口簿及暂住证上各栏内容必须与现状一致 。

(注3)户口簿及暂住证需出示原件。 

二、日方邀请单位提交的材料: 

(注) 邀请单位原则上应为法人、团体、国家、或自治体 , 但例如大学教授在进行公务邀请时可以认定为邀请单位 。 

⑴ 招聘理由书 

⑵ 停留日程表 

⑶ 身元保证书(由企业做担保时,保证人必须具有董事以上的资格。)

(注) 邀请人若为日本国政府中央省、厅的课长或大学教授以上的人并且为公务邀请时可省略。 

⑷ 关于邀请单位的材料 : 

[1] 已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(国家或地方公共自治体时不需要): 

法人登记簿誊本(发行后 3 个月以内) 

(注)如是我国股市的上市企业 , 可用最新版的《会社四季报》上该企业部分的复印件代替 。

[2] 没有登记注册的单位: 

以下 A 或 B 任何材料 

A 公司、团体的概要说明书 

(注) 大学教授邀请时,可用“在职证明书”代替 。 

B 简介书或宣传手册等可表明邀请机关概要的资料

三、程序

1、审查符合规定的在日本领馆受理后第七个工作日发给签证。
2、签证由我公司根据申请人所留电话通知领取。
3、如遇签证拒签或终止的,退还护照及领馆签证费(不退还代办服务费)。

四、费用

代办无日方邀请函:3000元/人(需面试,保证金面议)。 
日本之窗提供签证代办服务 联系邮箱:marketing@jpwindow.com 电话:021-62770838

五、注意事项

  1、签证申请表必须本人填写;  
  2、上海日领馆管辖区域: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安徽省、江西省。 其它地区请参考《日本驻中国大使馆(北京)领事部》表。
  3、如有需要在受理、审查中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或到领馆面试; 
  4、中日双方所提供签证材料有效期均为三个月。


欢迎来电详谈:
联系人:韩老师
电话:0755-88846612 转 809
QQ:1040130833


留学咨询
* 您的姓名 * 所在地区
*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
联系QQ号 年龄
* 意向留学时间
例如:下个月、明年、未定
* 意向留学国家
* 毕业院校,专业